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部署,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的监管要求,全面加强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真正做到放得开和管得住,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权力交给市场和社会,同时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做到放活不放任,促进放得更开、管得到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公平公正、机制灵活。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健全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动机制,严格限制监管自由裁量权,避免“人情监管”“任性监管”,确保监管公平、公正,规范市场秩序。
——坚持把握重点、全面覆盖。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涉及安全、民生等重点领域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生产生活环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确保在2017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
1.健全“两单”。进一步健全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以及抽查频次等要素;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应明确监管责任事项、检查依据、牵头责任部门、相关配合部门等要素;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由各监管部门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和权责清单制定。各地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和健全“两单”情况(表式见附件)于2017年12月10日前分别报市委编办、市工商局(电子版通过政务网发送)。各地各部门“两单”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2.健全“两库”。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各地各部门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探索实行科学分类管理,对重点领域、高风险的市场主体要列入重点抽查名录库;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建库,对执法检查人员较少的部门可探索本系统同类执法工作人员建库,对专业性强的执法部门可探索建立专家名录库,从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监督检查活动。各地各部门建立“两库”情况于2017年12月12日前报送同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其中市直部门“两库”建立情况通过政务网报送至市工商局(请注明:“转企监科”)。
3.完善“一细则”。2017年12月12日前制定完善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指引,对跨区域、跨层级或跨部门的检查事项,进一步明确抽查目标、抽查重点、抽查方式以及联合抽查、综合执法的具体程序。各地各部门应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途径提前向社会公布。
4.完善“一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作为我市涉企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各地各部门对涉及企业的抽查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等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实现“一个平台”管监管、管信用,确保各部门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同时,以此为依托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部门协同监管工作平台,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相关配套措施
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建立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的联动机制,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形成监管合力。
1.建立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将随机抽查对象的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类状况或等级挂钩,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依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建立智能监管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确定抽查重点的智能化。通过对数据的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抽查事项和抽查对象,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抽取过程的智能化。通过“智能化”实现随机抽取过程永久留痕、违规抽查责任可倒查,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检查手段的智能化。通过信息比对、数据检索、网络搜索等新型技术手段,依法严格限制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建立综合监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多种综合监管执法模式,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开展部门内集中执法。对综合类抽查事项,统筹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资源,实行集中执法,解决执法人员少、随机抽取难等问题。开展跨部门联动执法。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抽查事项,按照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参与执法。开展上下级部门联合执法。对于跨区域或专业性较强的抽查事项,可由上级部门牵头负责,推动上下级部门联动联合执法。
(三)确定年度重点监管事项和任务
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与监管职责相对分离,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监管责任科室、重点监管事项、年度重点监管任务和监管计划。
对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事项要重点监管。对跨层级的监管事项,要层层落实全面监管责任,健全上下级联动监管制度;对跨部门的监管事项,开展联合检查,要明确一个重点牵头部门,环环相扣、避免脱节,切实落实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市工商局负责牵头推进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涉企监管部门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和开展监管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各地各部门对涉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管,参照对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原则要求、主要任务落实本部门的监管工作,并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报同级审改办(编办)。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等单位要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套机制,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快推动我市教科文卫体领域的职能转变,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提出部门“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要依托“信用三明”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行业黑名单制度,促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要会同市审改办(编办)、市工商局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督查,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绩效考评,对主动创新落实、完成任务好的地方和部门给予奖励加分,对工作落实不力、到期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问责并扣绩效考评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方案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狠抓监管工作落实。市直部门要牵头制定本系统实施细则,指导各地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做好本系统的跨层级、跨部门监管工作。
(二)完成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在2017年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县涉及企业监管部门按照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原则上都要开展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工作;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均要实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公示。
(三)健全工作机制。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明确本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与市审改办(编办)做好沟通衔接,涉及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与市工商局做好沟通衔接。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本系统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联合执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工商局吴平华、罗术礼,电话:8289160,电子邮箱smgsqj@163.com;市审改办(编办)罗辉,电话:8267129。
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