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明市监应宣〔2023〕91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31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三明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明安委〔202311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福建省66条细化措施和我市50项具体任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执法责任,突出牵头监管领域(如特种设备、景区和非景区、网络订餐等新业态新领域)和配合监管领域(如劳动密集企业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交通、燃气等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单位要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组织企业研究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二是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三是及时汲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四是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是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二是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并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动机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近期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特种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二是组织对动火动机作业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4.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各种类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要求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突出市场监管执法责任

  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牵头监管领域

  一是特种设备:围绕小型锅炉、高压气瓶、压力管道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重点整治设备未经监督检验、超参数超范围使用、安全附件缺失和事故隐患未整改消除等问题。(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二是景区和非景区:重点是整治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和景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设施设备。(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三是消防安全:按照《重大火灾判定方法》,根据《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消安委办〔202314 号)要求,,开展药品(仅零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以下简称“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两品一械”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 “两个通道”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促整改占用、堵塞、封闭“两个通道”的严重问题,建立完善“两个通道”消防管理机制,实现隐患闭环整改,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责任科室: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2.配合监管领域

  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项,突出特殊作业、重大危险源和安全设施管理等环节,配合工信部门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未落实包保责任制、安全设施设备未按标准配备维护,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等问题。(配合科室:产品质量监督科)

  二是工贸商业领域。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依照市场监管有关职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型综合体火灾风险排查工作,协助各部门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协同监管平台-福建)”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配合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

  三是交通运输领域。道路方面,配合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重”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运行,涉路作业区域安全管理漏洞等;严管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工程机械;打击酒醉驾、“三超一疲劳”、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配合科室: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管科)

  四是城镇燃气领域。配合住建部门重点整治厂站设施老旧、人员配置及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不到位等企业管理问题,餐饮场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管道被占压圈围等易导致事故突出问题。(配合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五是自建房领域。在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中,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鉴定为 CD 级的房屋,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督促经营者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配合科室: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5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710日前)。各单位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市场监管执法阶段(20231115日前)。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12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动员部署。市局应急科负责对专项行动全过程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督查、定期调度、考核巡查。各单位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紧密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实际,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明确具体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针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把整治措施落到企业一线,责任压实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具体岗位。基层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市安办《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封信》告知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下沉一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与市局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聚焦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实举报信息、兑现举报奖励。

  (三)精准排查整治一要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等原则,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抓好闭环管理。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对重点单位逐家“过筛子”,彻底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三要对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对缺乏监管或监管执法不到位的主管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四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五要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进行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四)落实预案演练。各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加强总结评估,着重检验应急响应是否迅速、应急联动是否顺畅、岗位履职是否到位、处置措施是否得当,真正提升应急能力。 

  (五)强化考核运用。此次专项行动已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考核巡查、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公开曝光等手段,建立全市重大隐患数据库并定期督导检查各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运行情况,于2023529日前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局应急科,并分别于2023810日、202312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局应急科,联系电话:8289356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             时间:2023     

市级部门总体

  情况

  1

  接报的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2

  接报的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3

  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4

  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5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市级部门对企业的自查自纠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家)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家)

  市级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县

   

  (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

   

  (家次)

  3

  行政处罚

   

  

   

  (万元)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

   

  (次)

  5

  移送司法机关

   

  (人)

  6

  责令停产整顿

   

  (家)

  7

  曝光企业

   

  (家)

  约谈企业

   

  (家)

  联合惩戒企业

   

  (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共计

   

  (个)

  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个)

  9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人)

  10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

   

  (次)

  其他相关工作跟踪落实情况

  1

  分管(联系)本部门的市领导现场督导检查

   

  (次)

  2

  本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

   

  (次)

  3

  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人次)

  4

  举报奖励共计

   

  (万元)

  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万元)

  5

  在市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次)

  6

  市级部门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

  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人)

  7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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