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三明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全市列入现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分级分类分色监管,是指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按产品品种分级、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监管按评定得分分类分色”原则,根据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低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情况,为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所实行的监管模式。
第四条 分级分类分色监管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安全第一、防控为主、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和指导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分色监管工作,制定企业分级分类分色原则和监管制度,负责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分色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具体负责实施分级分类分色监管工作。
第六条 从事分级分类分色监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依法行政、严格监管。
第七条 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结果等相关信息作为市场监管系统内部监管参考,不向社会公示
第二章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
第八条 产品质量风险安全分级是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不同产品品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的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按产品品种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级别,具体见附件1《三明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一览表》。
第三章 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监管分类分色
第九条 信用风险监管分类分色是市场监管部门为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措施,依据《三明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表》(以下简称“《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表》”,见附件2),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分色的活动。
第十条 《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表》是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分色以及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表》规定的分级分类分色监管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状况、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企业经营信用、舆情反映、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等方面信息。
第十二条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信息的监督管理,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据《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表》对辖区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分色和动态调整,并将企业分级分类分色情况上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 依据《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表》,根据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情况,将企业分为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低(A)、较低(B)、一般(C)、高(D)等四个监管类别,分别通过绿色、蓝色、黄色、红色不同颜色体现。
A类企业(风险低、绿色):是指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强和实现程度好的优秀自律企业,能够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承担质量安全责任,保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低,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得分为90分(含)以上;
B类企业(风险较低、蓝色):是指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较强和实现程度较好的良好自律企业,能够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有效运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较低,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得分为80分(含)至89分之间;
C类企业(风险一般、黄色):是指具有基本的履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的企业,产品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无经查实的媒体曝光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一般,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得分为60分(含)至79分之间;
D类企业(风险高、红色):是指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能力较差的企业,在近三年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一次(含)以上不合格情况,或存在拒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为,或存在产品质量行政处罚记录,或存在经查实的媒体曝光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企业信用等级为失信(含)以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高,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得分为60分以下。
第十四条 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情况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企业不得将分级分类分色结果印制于产品标志,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目的。
第四章 实施分类监管
第十五条 对不同监管类别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
(一)对A类企业实行宽松监管方式,主要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不列入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
2.不列入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范围;
3.开展市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时不列为检查对象,但举报投诉、案件线索移送、大数据监测等市场监管中发现异常,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专项整治、监管工作需要纳入的除外;
4.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企业进行日常一次(含)以上;
5.市场监管部门支持其积极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本部门依法办事时可走“绿色通道”,外部门涉及该企业质量征信时从优评价,优先推荐申报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奖励、政府采购、示范项目等。
(二)对B类企业实施适度宽松监管方式,主要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列入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
2.列入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范围,但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被随机抽中的,可实行书面检查;
3. 开展市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时可列为书面检查对象;
4.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查一次(含)以上;
5.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和支持其不断提升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能力。
(三)对C类企业实施常规监管方式,主要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列入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
2.列入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范围,按正常比例抽取,被随机抽中的,实行实地检查;
3. 开展市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时列为实地检查对象;
4.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查一次(含)以上;
5.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的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四)対D类企业实施加严监管方式,主要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列入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
2.列为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必查对象,严格实行实地检查;
3.开展市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4.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查一次(含)以上;
5.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当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履责约谈,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逐级上报省局建议吊销生产许可证;
6.市场监管部门对该类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企业违反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7.对企业己经获得的质量奖励和其他质量扶持政策,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或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取消。
第十六条 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分类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章 企业分类调整
第十七条 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分类监管情况,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对监管类别和监管方式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在调整周期内,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视情况对监管类别和监管方式进行适时调整。对监管类别不允许越级上升,但可以越级下降。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降级处理,并相应调整监管方式:
(一)违反相关质量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存在严重隐患的;
(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现不合格的;
(四)发生经查实的消费者反响强烈或新闻媒体曝光的产品质量问题的;
(五)出现其他应当降级处理情况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分级分类分色监管是对全市列入现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的专门监管模式,不代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三明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一览表》
2:《三明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表》
附件1
三明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一览表
序号 |
风险级别 |
产品品种 |
备注 |
1 |
高风险 |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建筑用钢筋、水泥、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 |
|
2 |
中风险 |
食品相关产品 |
|
3 |
低风险 |
化肥 |
附件2
三明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评定表
企业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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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 |
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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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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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企业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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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获证产品类别 |
获证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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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产品明细 |
||||||||||||||||
一级指标 (分值) |
二级指标 (分值) |
三级指标 (分值) |
权重 |
计分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定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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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基本 信息 (5) |
基本 状况 (5) |
成立年限 |
2 |
10年及以上 |
2 |
|||||||||||
6(含)-10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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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含)-6年 |
1 |
|||||||||||||||
3年以下 |
0.5 |
|||||||||||||||
企业规模 |
3 |
大型、特大型企业 |
3 |
|||||||||||||
中型企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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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 |
1 |
|||||||||||||||
微型企业 |
0.5 |
|||||||||||||||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信息 (15) |
产品品种(15) |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度 |
15 |
低风险 |
15 |
|||||||||||
中风险 |
12 |
|||||||||||||||
高风险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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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信用信息 (8) |
生产经营信用状况 (8) |
*当前无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
4 |
是 |
4 |
|||||||||||
否 |
直判D类 |
|||||||||||||||
*企业经营信用等级 |
4 |
信用良好 |
4 |
|||||||||||||
守信 |
3 |
|||||||||||||||
信用一般 |
2 |
|||||||||||||||
失信 |
直判D类 |
|||||||||||||||
严重失信 |
直判D类 |
|||||||||||||||
舆情信息 (12) |
主流媒体 负面舆情 信息 (12) |
*近三年无典型违法案例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曝光 |
4 |
是 |
4 |
|||||||||||
否 |
直判D类 |
|||||||||||||||
*近三年无经查实的投诉举报记录 |
4 |
是 |
4 |
|||||||||||||
否 |
直判D类 |
|||||||||||||||
*近三年无发生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
4 |
是 |
4 |
|||||||||||||
否 |
直判D类 |
|||||||||||||||
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60) |
合法合规生产情况 (12) |
*1、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涵盖生产许可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
4 |
是 |
4 |
|||||||||||
否 |
直判D类 |
|||||||||||||||
*2、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无超范围生产、出借等违法使用情况。 |
4 |
是 |
4 |
|||||||||||||
否 |
直判D类 |
|||||||||||||||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 |
4 |
符合 |
4 |
|||||||||||||
不符合 |
直判D类 |
|||||||||||||||
产品标准执行情况 (3) |
4、企业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 是否熟悉所申请的产品标准, 是否具有相关产品专业技术知识。 |
3 |
符合 |
3 |
||||||||||||
基本符合 |
1.5 |
|||||||||||||||
不符合 |
0 |
|||||||||||||||
质量管理情况(3) |
5、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运行到位。 |
3 |
符合 |
3 |
||||||||||||
基本符合 |
1.5 |
|||||||||||||||
不符合 |
0 |
|||||||||||||||
计量管理情况(3) |
6、有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器具台账等计量管理文件,计量器具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 |
3 |
符合 |
3 |
||||||||||||
基本符合 |
1.5 |
|||||||||||||||
不符合 |
0 |
|||||||||||||||
基础设施情况(4) |
*7、是否具备满足其生产、检验所需的工作场所和基础设施,并运行正常。 |
4 |
是 |
3 |
||||||||||||
否 |
直判D类 |
|||||||||||||||
生产设施情况(4) |
*8、是否具有工许细则规定,与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并运行正常。 |
4 |
是 |
3 |
||||||||||||
否 |
直判D类 |
|||||||||||||||
检验设备情况(4) |
*9、是否具有工许细则规定,与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相关标准规定的检验要求;并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
4 |
是 |
4 |
||||||||||||
否 |
直判D类 |
|||||||||||||||
检验控制情况(9) |
10、有进货检验制度,进货检验记录应完整、规范并符合相关规定。 |
3 |
符合 |
3 |
||||||||||||
基本符合 |
1.5 |
|||||||||||||||
不符合 |
0 |
|||||||||||||||
11、有过程检验制度,是否标明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有作业指导书,是否对生产过程主要工艺参数进行如实的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指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并保留检验记录。 |
3 |
符合 |
3 |
|||||||||||||
基本符合 |
1.5 |
|||||||||||||||
不符合 |
0 |
|||||||||||||||
12、有成品检验制度,成品出厂是否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检验记录应完整、规范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
3 |
符合 |
3 |
|||||||||||||
基本符合 |
1.5 |
|||||||||||||||
不符合 |
0 |
|||||||||||||||
不合格品处置情况(3) |
13、是否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置作出明确规定并执行到位。 |
3 |
符合 |
3 |
||||||||||||
基本符合 |
1.5 |
|||||||||||||||
不符合 |
0 |
|||||||||||||||
产品标识情况(3) |
14、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3 |
符合 |
3 |
||||||||||||
基本符合 |
1.5 |
|||||||||||||||
不符合 |
0 |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4) |
*15、近三年内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出现一次(含)以上不合格情况,无拒绝监督抽查行为。 |
4 |
是 |
4 |
||||||||||||
否 |
直判D类 |
|||||||||||||||
行政处罚情况(4) |
*16、无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产品质量行政处罚记录。 |
4 |
是 |
4 |
||||||||||||
否 |
直判D类 |
|||||||||||||||
行业地位情况(2) |
17、企业处于行业中地位。 |
2 |
上游 |
2 |
||||||||||||
中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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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 |
0 |
|||||||||||||||
质量荣誉情况(2) |
18、获得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奖励荣誉。 |
2 |
是 |
2 |
||||||||||||
否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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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意见 |
监督检查人员意见 |
根据对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根据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低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情况该企业分类拟为:□A(风险低、绿色) □B(风险较低、蓝色) □C(风险一般、黄色) □D(风险高、红色) 监督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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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